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肖敏娜 申亮亮)為進一步推動田長制、林長制與檢察工作的全面有效對接,完善耕地、林地保護與司法保護協作協同機制,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8月29日,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與株洲天元區田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田長辦)、天元區林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林長辦)召開了“田長+檢察長”“林長+檢察長”依法治田、治林工作座談會。
座談會上,天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衛華與區田長辦副主任、區林長辦主任、天元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局長肖振華正式簽署《關于建立“田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關于建立“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圍繞實現耕地資源領域治理現代化和林業高質量發展目標,建立檢察機關與林(田)長制工作機構之間案件線索移送、信息共享、調查取證與協作配合、聯合督辦等工作機制,創新“田長、林長+檢察長”依法治田、治林工作新模式,進一步強化了行政執法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之間的協作配合。
肖振華就深化“田長+檢察長”“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縱深發展做下一步具體工作部署:強化協作配合,推動機制有效落實;加大辦案力度,確保工作更具實效;開展專項督查,形成林田管理保護合力。他強調,要聚焦林業、耕地生態資源保護,不斷加快推進現代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聯合“檢察藍”守護“生態綠”,為建設現代化生態宜居的新株洲提供優良的環境基礎和堅強的法治保障。
陳衛華指出,構建“田長+檢察長”和“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生態安全和耕地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動實踐。通過建立協作機制,充分發揮田長辦、林長辦統籌協調作用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作用,形成生態保護履職合力,共同保障生態安全。
陳衛華提出,協作機制的有效運行需要各部門之間密切協作,積極作為,主動發力。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必須牢固樹立和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并在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二是要加強日常聯絡,暢通各部門之間常態化信息共享和線索移送渠道,實現對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全覆蓋。三是要加強調查取證的協助保障,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建共贏,為推動檢察精準化監督、行政管理法治化提供保障。四是要強化配合協作,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監督優勢和田長制、林長制的體系優勢,加強檢察履職與行政執法銜接和推進,協同開展聯合檢查監督,實現多部門、全鏈條協同聯動,凝聚生態保護履職合力。
座談會上,與會人員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將在“田長+檢察長”“林長+檢察長”的體系下,共同落實耕地、林地保護制度,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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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法治報